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抗震支架成型機設計規范對抗震支架設備行業的發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1、對位于抗震支架設防烈度為6的地區除甲類建筑以外的機電工程設施,可不作抗震計算。
2、如果室內給水、熱水、消防管的直徑,需要設置大于或等于DN65、抗震支架應設置在與8章的要求一致時,懸吊固定。
3、機電設備不應設置在可能導致其使用功能發生障礙等二次災害的部位;對于有隔振裝置的設備,應注意其強烈振動對連接件的影響,并防止設備和建筑結構發生諧振現象。
4、8度、9度以上高層建筑的給排水垂直管應采取線性長度大于50m的抗振措施,當直線長度超過100m時應采取抗振措施。
5、建筑物在8度、9度范圍內的水泵及其他設備應配置防振基礎,并應固定在固定位置上,并計算和確定限位裝置。
6、抗震支吊架應和結構主體可靠連接根據項目所在地的抗震設防烈度,以地震力為主要荷載,由錨固件、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
7、管道不得穿越抗震縫??缭綍r,應在抗震接頭兩側安裝柔性管接頭,或在抗震接頭處設置"門"彎或伸縮縫。
8、鍋爐房、冷卻機、橫向和縱向地震支撐管的傳熱站應可靠,蒸汽水管共用或直徑300毫米或以上的單宜使用門式地震汽水管道架;矩形截面面積大于或等于0.38 m2,直徑大于或等于0.70米的風道可用作抗震水蒸汽,設置和汽水管道抗震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8章的要求。
9、抗震支吊架不應限制管線熱脹冷縮產生的位移,其設置和設計應滿足相關規范規定。
10、防煙風道、事故通風管道及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條(強)氣的一部分:
11、新建工程剛性材質電纜梯架、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的抗震支吊架側向最大間距為12m,縱向最大間距為24m。
12、用不小于25mm應設計為抗震設計的一個內部直徑的天然氣管道;
13、燃氣管道通過隔離層時,應設置閥門和關閉閥,設置地震傳感器、地震傳感器和截止閥聯鎖裝置。
14、抗震支吊架廠家所生產的抗震支吊架各部件(包括槽鋼、連接件、彈簧螺母)除工廠自檢外,每批次產品應送國家檢測機構進行力學測試,以確保結構安全。
15、除直徑在200毫米及以上的管道外,所有熱鍍鋅鋼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采用焊接方法。直徑為200毫米及以上的鋼管,于首次安裝完成后,須進行二次熱浸鍍鋅施工。 所有跨越樓宇伸縮縫的管道必須采用金屬波紋管道伸縮器連接。
16、在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建筑物中,應根據建筑物的抗震要求,在適當的間隔處設置輸氣管道。
17、所有管道如裝設/外露于能令管道系統結冰的環境底下,必須提供保溫材料以及電伴熱,以免管道受破壞而影響系統操作。
18、重要的電力設施可以按照設防烈度的強度設計,但不應再增加8度或以上;
19、抗震設防應為配電管進行的電氣管道的重力大于或等于60mm內徑的重力,這等于150n /米;
20、應設置屋頂上的共用天線,以防止在地震后對設備或其部件造成損害的安全防護措施。條(強)
21、所有抗震支架應和結構主體可靠連接,當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縫時應考慮不均勻沉降的影響。